眾所周知,高層建筑由于在地面凸起的高度更容易遭到雷電的危害。特別是近年來樓房越來越高,樓內隨著辦公自動化的發展,計算機及其網絡的大量使用,對雷電干擾、地電位的干擾要求越來越嚴。因此,高層建筑的接地問題也就顯得越來越重要。
室外防雷保護的目的是防止雷電直接擊中建筑物引起建筑物著火,或擊壞建筑物的結構,閃電放電必須用接閃裝置把它攔截并使雷電流通過引下線和接地極而安全地泄入大地。與此不同,室內防雷保護的目的,則注重保護人身和室內設施的安全,特別是電氣裝置和設備等的安全。因此必須防止建筑物內部及電氣裝置內部由于過電壓而擊穿,同時也應把電氣系統內的感應電壓限制在安全值之內。這后一種情況對工作電壓和絕緣水平都很低的電子系統就顯得更為重要。在電子計算機上,一個微小的干擾可能造成電子計算機系統癱瘓,從而產生較大的經濟損失。因而高層建筑的防雷接地問題,也就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
外部保護
接閃裝置一般為裝在建筑物頂的避雷針、避雷線或避雷帶,在建筑物的屋面上覆蓋金屬線網而不要去裝尖形避雷針效果會更好,這種網格有利于建筑物周圍敷設較多根的引下線,以保持電位的均衡。網格的寬度一般為15~20m。
網格的導線應著重敷設在建筑物的棱角邊緣、尖頂、煙囪和一切比屋面高的物體上。建筑物上的金屬物體,像水管、欄桿和遮棚等都可以當接閃裝置使用。所有的公用管子,無論高、低于屋面或在屋面上,不管怎樣與地連接的,都必須與接閃裝置相連,或應加以屏蔽。對于小的目標,可用一根比它高出的避雷針或避雷線保護,但要校核是否處在避雷針、線的保護范圍內。
為盡可能地減小沿引下線的電感壓降,接閃裝置必須通過引下線以較短的路徑接地,引下線避免形成環路。碰到建筑上大型外伸的凸出物時,要將引下線筆直的穿過去而不要繞著突出物安裝。
各引下線應沿建筑物合理對稱的分布,從房角開始沿屋面邊緣而敷設,彼此間的距離不應超過1.5m。
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
(1)當樓內有重要的計算機系統、微波通信系統或調度自動化系統時,接地電阻值宜小于1Ω,較高不得大于4Ω,接地裝置應有降低沖擊接地電阻及降低跨步電壓的措施。
(2)當樓內安裝有配電設備或較重要的電氣設備時,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宜大于 4Ω,較高不得超過10Ω。
裝置應圍繞建筑物四周做成閉合的環形,每隔3~5m與建筑物的鋼筋混凝土基礎連接一次,每隔8~15m用接地引下線與接閃裝置相連。
內部的保護
所有的金屬裝置都應該保持等電位。對建筑物的防雷保護來說,這要比接地電阻重要得多。
保護電位均衡的一個實際的方法是在建筑物較低的一層設置一個公共接地點或接地母線,所有的金屬裝置都必須與之連接。
有些裝置例如煤氣管道和供電系統的某些中性線,在某些條件下不應直接與公共接地點連接在一起,而要經過保護間隙才行。
相關建材詞條解釋:
接地
接地是為保證電工設備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而采取的一種用電安全措施,通過金屬導線與接地裝置連接來實現,常用的有保護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屏蔽接地、防靜電接地等。接地裝置將電工設備和其他生產設備上可能產生的漏電流、靜電荷以及雷電電流等引入地下,從而避免人身觸電和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等事故。
建筑物
建筑物是人造的、相對于地面固定的、有一定存在時間的、且是人們要么為了其形象、要么為了其空間使用的物體。也叫“建筑”。《民用建筑設計術語標準》中建筑物的定義:用建筑材料構筑的空間和實體,供人們居住和進行各種活動的場所。它往往都具備人能居住和活動的穩定空間,是人造自然的主體。一般情況下,建筑的建造目的既側重于得到人可以活動的空間——建筑物內部的空間(現代主義建筑非常強調這點)或/和建筑物之間圍合而成的空間(比如城市中的市民廣場);也側重于獲得建筑形象——建筑物的外部形象(如紀念碑)或建筑物的內部形象(如教堂)。
室外防雷保護的目的是防止雷電直接擊中建筑物引起建筑物著火,或擊壞建筑物的結構,閃電放電必須用接閃裝置把它攔截并使雷電流通過引下線和接地極而安全地泄入大地。與此不同,室內防雷保護的目的,則注重保護人身和室內設施的安全,特別是電氣裝置和設備等的安全。因此必須防止建筑物內部及電氣裝置內部由于過電壓而擊穿,同時也應把電氣系統內的感應電壓限制在安全值之內。這后一種情況對工作電壓和絕緣水平都很低的電子系統就顯得更為重要。在電子計算機上,一個微小的干擾可能造成電子計算機系統癱瘓,從而產生較大的經濟損失。因而高層建筑的防雷接地問題,也就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
外部保護
接閃裝置一般為裝在建筑物頂的避雷針、避雷線或避雷帶,在建筑物的屋面上覆蓋金屬線網而不要去裝尖形避雷針效果會更好,這種網格有利于建筑物周圍敷設較多根的引下線,以保持電位的均衡。網格的寬度一般為15~20m。
網格的導線應著重敷設在建筑物的棱角邊緣、尖頂、煙囪和一切比屋面高的物體上。建筑物上的金屬物體,像水管、欄桿和遮棚等都可以當接閃裝置使用。所有的公用管子,無論高、低于屋面或在屋面上,不管怎樣與地連接的,都必須與接閃裝置相連,或應加以屏蔽。對于小的目標,可用一根比它高出的避雷針或避雷線保護,但要校核是否處在避雷針、線的保護范圍內。
為盡可能地減小沿引下線的電感壓降,接閃裝置必須通過引下線以較短的路徑接地,引下線避免形成環路。碰到建筑上大型外伸的凸出物時,要將引下線筆直的穿過去而不要繞著突出物安裝。
各引下線應沿建筑物合理對稱的分布,從房角開始沿屋面邊緣而敷設,彼此間的距離不應超過1.5m。
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
(1)當樓內有重要的計算機系統、微波通信系統或調度自動化系統時,接地電阻值宜小于1Ω,較高不得大于4Ω,接地裝置應有降低沖擊接地電阻及降低跨步電壓的措施。
(2)當樓內安裝有配電設備或較重要的電氣設備時,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宜大于 4Ω,較高不得超過10Ω。
裝置應圍繞建筑物四周做成閉合的環形,每隔3~5m與建筑物的鋼筋混凝土基礎連接一次,每隔8~15m用接地引下線與接閃裝置相連。
內部的保護
所有的金屬裝置都應該保持等電位。對建筑物的防雷保護來說,這要比接地電阻重要得多。
保護電位均衡的一個實際的方法是在建筑物較低的一層設置一個公共接地點或接地母線,所有的金屬裝置都必須與之連接。
有些裝置例如煤氣管道和供電系統的某些中性線,在某些條件下不應直接與公共接地點連接在一起,而要經過保護間隙才行。
相關建材詞條解釋:
接地
接地是為保證電工設備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而采取的一種用電安全措施,通過金屬導線與接地裝置連接來實現,常用的有保護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屏蔽接地、防靜電接地等。接地裝置將電工設備和其他生產設備上可能產生的漏電流、靜電荷以及雷電電流等引入地下,從而避免人身觸電和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等事故。
建筑物
建筑物是人造的、相對于地面固定的、有一定存在時間的、且是人們要么為了其形象、要么為了其空間使用的物體。也叫“建筑”。《民用建筑設計術語標準》中建筑物的定義:用建筑材料構筑的空間和實體,供人們居住和進行各種活動的場所。它往往都具備人能居住和活動的穩定空間,是人造自然的主體。一般情況下,建筑的建造目的既側重于得到人可以活動的空間——建筑物內部的空間(現代主義建筑非常強調這點)或/和建筑物之間圍合而成的空間(比如城市中的市民廣場);也側重于獲得建筑形象——建筑物的外部形象(如紀念碑)或建筑物的內部形象(如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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