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代理商跨行經營凈水器,會有多種考慮,比如售后服務。要減少售后服務的問題,提高產品質量是一個重要方面。這對經銷商來說無疑可以省掉很多成本。所以產品質量猶如企業的生命。凈水器企業要想良性發展,必須重視產品質量。
政策扶持,助加盟代理商開店
近年來,“跳槽”的經銷商不在少數。很多其他行業的代理商對于如何開好一家凈水器店并不了解,尤其是在加盟政策、促銷活動策劃等方面顯得生疏。所以凈水器廠家在給經銷商講解時,要重點闡釋能給的優惠政策及活動支持,要幫助經銷商成功開店。
研發創新,讓經銷商有奔頭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費者的消費觀念也越來越成熟理性,個性化消費日益明顯,消費的主動性、選擇性日漸增強,消費者始終都是強化凈水器市場的主力軍。在這樣的條件下,凈水器企業要重視自身特色和設計創新,擁有自己專業的設計師,推出既有創新性又能保持品牌的獨特風格的新品,這也是經銷商所樂見的。
廣大凈水器廠家把握好經銷商的心理,“以己度人,多有所失,以人度己,則無往不利”,解決好經銷商關心的問題,才會讓越來越多的意向代理商加入這個大家庭中。
相關建材詞條解釋:
經銷商
經銷商經銷商,顧名思義,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于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并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
代理商
代理授權書范本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區別主要在于是否需要從廠家購買產品,取得產品所有權。經銷商從廠家購得產品,取得產品所有權,然后銷售,其關系是,廠家——經銷商——消費者;而代理商是代理廠家進行銷售,本身并不購買廠家的產品,也不享有該產品的所有權,所有的貨都是廠家的,產品所有權仍然屬于廠家所有,其關系是 廠家——(代理商)——消費者,當然這種代理商所謂的促成交易,也包括的代理商對產品進行銷售,但代理商的地位是代理廠家進行銷售,并通過銷售提取傭金。還有一點就是商品銷售的風險,經銷商需要自行承擔產品無法售出的風險,代理商并不承擔產品無法售出的風險,當然現在一般來講,一些大的廠家在選擇代理商時也要考慮代理商的(銷售)能力,如果能力不夠,就會取消代理資格,更換代理商。對于一些國外企業來講代理商是比較常見的,國內企業多青睞于經銷商。實質上,現在所稱的代理商在本質上已經不是代理商了,更多具備的是經銷商的性質,還有些屬于二者的混同體,即是代理,有時候又要需要拿錢買貨,很少有純粹意義上的代理商,稱其為有一定代理權的經銷商更為合適。“代理商”其實兼備了兩種性質,其主要性質很是模糊,其既有代理行為,又有銷售行為。但更多情況下應當體現為銷售商的性質,按照之前代理商的定義,代理商的利潤來源是促成交易,提取傭金,其地位是代理人或者中介。而總代理依靠的銷售。直接與下游銷售商或者消費者發生關系,更多的是依靠差價和回扣,運行模式也是經銷模式。
政策扶持,助加盟代理商開店
近年來,“跳槽”的經銷商不在少數。很多其他行業的代理商對于如何開好一家凈水器店并不了解,尤其是在加盟政策、促銷活動策劃等方面顯得生疏。所以凈水器廠家在給經銷商講解時,要重點闡釋能給的優惠政策及活動支持,要幫助經銷商成功開店。
研發創新,讓經銷商有奔頭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費者的消費觀念也越來越成熟理性,個性化消費日益明顯,消費的主動性、選擇性日漸增強,消費者始終都是強化凈水器市場的主力軍。在這樣的條件下,凈水器企業要重視自身特色和設計創新,擁有自己專業的設計師,推出既有創新性又能保持品牌的獨特風格的新品,這也是經銷商所樂見的。
廣大凈水器廠家把握好經銷商的心理,“以己度人,多有所失,以人度己,則無往不利”,解決好經銷商關心的問題,才會讓越來越多的意向代理商加入這個大家庭中。
相關建材詞條解釋:
經銷商
經銷商經銷商,顧名思義,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于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并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
代理商
代理授權書范本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區別主要在于是否需要從廠家購買產品,取得產品所有權。經銷商從廠家購得產品,取得產品所有權,然后銷售,其關系是,廠家——經銷商——消費者;而代理商是代理廠家進行銷售,本身并不購買廠家的產品,也不享有該產品的所有權,所有的貨都是廠家的,產品所有權仍然屬于廠家所有,其關系是 廠家——(代理商)——消費者,當然這種代理商所謂的促成交易,也包括的代理商對產品進行銷售,但代理商的地位是代理廠家進行銷售,并通過銷售提取傭金。還有一點就是商品銷售的風險,經銷商需要自行承擔產品無法售出的風險,代理商并不承擔產品無法售出的風險,當然現在一般來講,一些大的廠家在選擇代理商時也要考慮代理商的(銷售)能力,如果能力不夠,就會取消代理資格,更換代理商。對于一些國外企業來講代理商是比較常見的,國內企業多青睞于經銷商。實質上,現在所稱的代理商在本質上已經不是代理商了,更多具備的是經銷商的性質,還有些屬于二者的混同體,即是代理,有時候又要需要拿錢買貨,很少有純粹意義上的代理商,稱其為有一定代理權的經銷商更為合適。“代理商”其實兼備了兩種性質,其主要性質很是模糊,其既有代理行為,又有銷售行為。但更多情況下應當體現為銷售商的性質,按照之前代理商的定義,代理商的利潤來源是促成交易,提取傭金,其地位是代理人或者中介。而總代理依靠的銷售。直接與下游銷售商或者消費者發生關系,更多的是依靠差價和回扣,運行模式也是經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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