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快遞員拋扔踩踏包裹最高處罰5萬元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作業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將被處最高5萬元的罰款。此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時未核對快遞運單信息,或者快遞運單信息填寫不完整、不實仍予收寄,情節嚴重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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