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消息,2023年1月6日,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遼寧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文喜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李文喜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查扣在案的李文喜受賄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2年,被告人李文喜利用擔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遼寧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中國警察協會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案件辦理和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6年至2021年,李文喜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5.4億余元。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文喜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于李文喜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退繳、查扣到案,檢舉揭發有關中管干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經核查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同時,根據李文喜犯罪的事實和情節,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人民日報消息,今天下午,北京召開新冠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發布有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的問題。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全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專家組成員龐星火表示,北京市在對社會人群的變異株監測工作中,暫未發現XBB、BQ.1等變異株
據北京日報消息,1月6日,在北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第433場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教委新聞發言人李奕介紹,《北京市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明確,學校幼兒園不再開展全員的核酸篩查,師生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