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將于 3月10日 開始執行
為了規范網絡出版服務秩序,促進網絡出版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出版管理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該規定規定所稱網絡出版物,是指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的,具有編輯、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數字化作品。這一規定的開始執行也也意味著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信息產業部 2002年6月27日 頒布的《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從整個規定細則來看,可能大家喜聞樂見的污向作品基本都違反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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