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關于對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暫停債券承銷業務措施的決定,經查,我會發現你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幫助債券發行人與投資者簽訂債券咨詢服務協議,以給予票面利息補差費用的形式非市場化發債。二是在個別公司債券項目中,對發行人償債能力核查不充分,未發現發行人存在融資租賃合同違約事項且被法院裁定為被執行人。三是在個別項目持續督導期間未勤勉盡責,未發現發行人財務造假事項。四是原質控部門負責人領取項目承攬獎同時參與質控相關工作,質控底稿驗收把關不到位等。上述情況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四十五條;《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58號)第四條;《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指引》第三十二條、第五十七條等規定。按照《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我會決定對你公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間,暫停債券承銷業務。校對:劉榕枝
證監會發布關于對開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暫停債券承銷業務措施的決定,經查,我會發現你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在個別公司債券項目中未勤勉盡責,導致募集說明書中存在誤導性陳述。二是在承銷多項綠色債券時未審慎核查把關,造成債
證監會發布關于對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我會發現你公司在部分項目中履職盡責不到位;投行立項環節把關不嚴;質控、內核核查把關不嚴;投行業務信息管理系統建設不完善。上述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