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養老服務改革發展的意見,其中指出,發揮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市場配置資源作用。充分激發市場活力,支持各類市場主體按市場化原則積極參與養老服務,完善社會化運營機制和扶持政策落實評價機制,推動養老服務產業規模化、集群化、品牌化發展。推動國有資本參與發展養老服務,完善分類考核評價。鼓勵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盤活閑置資產開展養老服務,實行委托運營的,按穩定經營預期原則確定租期;運營方有較大投入的,租期可適當延長。鼓勵外商投資國內養老服務產業并享受國民待遇。大力發展銀發經濟,加強老年用品研發和推廣,豐富養老服務場景,釋放養老消費潛力。開發旅居養老市場,因地制宜發展康養旅居等新業態,推動旅居養老目的地建設。
校對:楊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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