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網貸監管呼之欲出:同一P2P平臺每人最多借款20萬
一位互聯網金融高管向澎湃新聞透露,數月前監管層透露,銀監會、工信部、公安部、網信辦即將發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中設置了借款上限。將出臺的《辦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借款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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