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百余輛共享單車被拉回城管大院,城管:執法有誤
近期,成都天府新區華陽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辦公室對轄區內 100 余輛共享單車進行了清理,城管辦認為,共享單車違反了《成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中“禁止占用城市道路開展經營活動”的條款。而針對此次執法行為,市城管委認為,共享單車的執法主體不應是城管部門,并且應以《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進行處置。
城管辦相關人士說:“我們不反對新生事物。低碳環保的共享單車可能還能改善華陽片區的擁堵。但是如果不規范管理,很有可能會加劇擁堵。我們沒有立案,也沒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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