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上海出臺網貸整治指引,禁止房產配資和校園貸
據財新網報道,2017年5月,上海市金融辦和上海銀監局聯合編制了《上海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事實認定與整改工作指引表》。其后,各區金融辦根據事實認定和分類結果向公司出具整改意見。近日,該指引內容在網上曝光。具體來看,指引從6個方面制定事實認定標準。
在禁止性規定里,指引對很多當前的熱點風險業務作出規定,比如禁止網絡平臺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場外配資、期貨合約、結構化產品及其他衍生產品等高風險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需要整改的平臺要在備案登記前限期整改。
指引還特別強調,平臺不得開展房地產配資等加大購房杠桿的借貸業務,不得開展校園網絡借貸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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