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再次違規投放電動共享單車!深圳交警:必須收回!
近日,有市民舉報,寶安區街頭出現了很多滴滴共享電單車,與深圳相關政策不符,涉嫌違規。4月26日,深圳交警公開發聲,稱滴滴的做法屬于非法行為,必須將車輛收回。
據了解,不少市民反映在寶安區沙井街道看到滴滴投放了大量共享電單車,并且可以掃碼注冊使用。該款電單車外形與普通電單車無異,設有把手式車鈴、載物車筐、前車燈,車身附有滴滴和街兔電單車兩個標識。
針對滴滴投放共享電單車的行為,深圳交警26日公開發聲,稱“近期,滴滴公司在沙井、松崗未經批準私自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是非法的。我們將進行約談,必須收回(單車)。”事實上,這也不是滴滴第一次無視本地交通管理政策,3月份,滴滴就曾無視市交委“禁令”,在深圳市持續投放青桔共享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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