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其中提到,完善相關支持政策。適應今后一段時期老齡事業發展的資金需求,完善老齡事業發展財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籌資機制,繼續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力度,進一步提高民政部本級和地方各級政府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用于養老服務的比例。各地要統籌老齡事業發展,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各相關部門要用好有關資金和資源,積極支持老齡工作。研究制定住房等支持政策,完善階梯電價、水價、氣價政策,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贍養義務、承擔照料責任。對贍養負擔重的零就業家庭成員,按規定優先安排公益性崗位。落實相關財稅支持政策,鼓勵各類公益性社會組織或慈善組織加大對老齡事業投入。開展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活動,將老年友好型社會建設情況納入文明城市評選的重要內容。(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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