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發布關于加強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口岸城市要學習借鑒上海市建立空港管理委員會的經驗,在本地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框架下,建立由1名負責同志牽頭,衛生健康、疾控、海關、移民邊檢、民航、交通運輸等部門和單位參與的口岸防控專班,落實屬地責任,明確各環節職責分工和責任人,統籌各方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條件的口岸城市可研究在轄區內設置疫情防控緩沖區,緩沖區內實行相對嚴格的管控措施,緩沖區外落實好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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