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部分信托公司已經收到由監管部門下發的《關于調整信托業務分類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根據《征求意見稿》,信托業務將被劃分為資產管理信托、資產服務信托、公益/慈善信托3大類。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見稿》陳列的改革框架不包含融資類信托。按照要求,信托公司應對各項存續業務進行全面梳理,制定存量業務整改計劃。對于基于信托關系開展的私募基金管理等業務,按照嚴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對于其他不符合分類要求的信托業務,在資產管理信托項下單設待整改信托業務一類,將相關業務歸入此類別,按照業務特點有序實施整改。(信托百佬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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