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信息:當前,上海市疫情形勢持續向穩向好,全市疫情防控正處在向常態化防控轉換的關鍵時期。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現就調整和優化核酸檢測時間要求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6月1日零時起,進入有明確防疫要求的公共場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員,須持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離滬人員仍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24小時內抗原檢測陰性證明(持有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可免除抗原檢測證明)。來滬返滬人員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對于機場港口、醫療機構、集中隔離、冷鏈物流等需定期核酸篩查的相關行業或崗位的從業人員,以及配送寄遞、城市保障等流動人員,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相關核酸檢測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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