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新型儲能利用水平,引導行業健康發展,今天(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新型儲能市場定位,建立完善相關市場機制、價格機制和運行機制。通知明確,新型儲能可作為獨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具備獨立計量、控制等技術條件,接入調度自動化系統可被電網監控和調度,符合相關標準規范和電力市場運營機構等有關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資格的新型儲能項目,可轉為獨立儲能,作為獨立主體參與電力市場。鼓勵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儲能項目,通過技術改造滿足同等技術條件和安全標準時,可選擇轉為獨立儲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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