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日報消息,近日,海南省印發《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十四五”期間,海南在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不低于8%的基礎上,分年度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2022年全省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到35%以上,以后每年提高5個百分點,確保到“十四五”期末全省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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