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確廣州市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通知》有效期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止。《通知》明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單位,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滿后進行補繳。緩繳期間,職工繳存時間連續計算,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影響。繳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無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租房提取限額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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