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發布公眾號,近日,《深圳經濟特區學前教育條例》經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將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將學前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設用地納入全市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安排。這也是首次以立法形式,為學前教育用地提供的制度化安排保障。幼兒園不得直接或者間接作為企業資產上市。社會資本不得通過兼收并購、受托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協議控制等方式控制公辦幼兒園、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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