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利源精制(002501)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吉林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吉林證監局對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和相關責任人擬做出行政處罰。
資本市場歷來強調“說真話”,對信息披露虛假記載等行為明令禁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八條明確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據悉,利源精制是一家以鋁型材深加工為主業的公司,2010年登陸深交所中小板。2018年利源精制資金鏈斷裂,主要銀行賬戶被凍結,生產經營幾乎陷入停滯。2020年底,公司完成破產重整,本次罰單為公司破產重整前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利源精制2015年—2017年年度報告披露的貨幣資金余額及營業收入,2015年—2018年年度報告披露的在建工程余額、固定資產余額、固定資產折舊、利潤總額均存在虛假記載。對此,吉林證監局擬對利源精制及15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處罰。
近年來,證監會堅持“零容忍”方針,對信息披露違法等行為重拳出擊,集中查處了康美藥業、康得新、樂視網、*ST新億、金正大、柏堡龍、宜華生活等一批存在虛假記載違法行為的上市公司,罰款金額屢創新高,相信本案的查處會對上市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董監高起到有效震懾作用。(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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