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日報消息,海南省政府近日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旨在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辦法》明確,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并享受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享受優惠政策應滿足下列條件: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滿183天;屬于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的人才或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海南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實施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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