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產品與民生關系密切,其產品質量的優劣程度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近年來,全國上下,從中央到地方,從新聞媒體到普通群眾都非常關心、關注建材產品的質量安全,國務院先后將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水泥、人造板等產品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目錄管理,也對溶劑型木器涂料、磁磚等產品未經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不得擅自出廠、銷售作出了禁止性規定。
王新平總領事應約會見中國新型建材設計研究院黨委書記林楚榮
2014年8月28日,王新平總領事應約會見中國新型建材設計研究院(以下簡稱中建材設計院)黨委書記林楚榮、副院長何文躍、武漢分院院長劉利 人。中國國際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美洲執行官鄭日翔等在座。林楚榮院長簡要介紹中建材設計院基本情況,重點談及該院擬在阿省開展承包工程業務相關情況、優勢和 困難,希總領館給予支持和指導。王總領事主要表示,近年阿省經濟發展快,失業率低,是全球人均GDP最高地區之一,其房......
特別是2010年5月,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環保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等九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2010年全國建材市場專項整治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質檢執聯〔2010〕261號,以下簡稱《建材專項整治要點》),明確了建材專項整治的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并對聯合開展“清新居室百日行動”作出了明確、具體的部署。
由此,地方各級質監部門也按照《建材專項整治要點》的部署和要求,突出重點領域、重點產品和重點問題,不斷加大對建材產品的專項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無證生產、未經CCC認證,擅自出廠列入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建材產品等質量違法行為,從源頭上不斷加大對建材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督促建材產品生產企業加強產品質量控制、管理,努力提高持續生產合格穩定產品的能力。
根據《建材專項整治要點》第2條第(三)項規定,各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落實責任。生產環節由質監部門負責;流通環節由工商部門負責;建筑工程使用的建材產品質量由建筑部門負責。因此,A市質監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直接對C工程工地開展執法檢查的行為于法無據。根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11條規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發現辦理的案件屬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依法移送其他有關部門”,A市質監局接到群眾舉報后,發現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范疇,應立即將案件移送A市建筑部門,也可與A市建筑部門、A市工商部門組成聯合執法小組,對C工程工地開展執法檢查。但是由于舉報反映的涉嫌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電力電纜屬于建筑工程使用的建材產品,因此,根據《建材專項整治要點》職責分工,A市建筑部門應依法對C工程工地作出處理,而B公司銷售嚴重質量問題的電線電纜的行為應由A市工商部門負責查處。
而A市質監局則應根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10條規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發現辦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機關管轄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時將案件的線索函告電纜生產企業E公司所在地的D市質監局,建議其加大產品質量的監管力度,徹查不合格產品的批次,防止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電纜再次流入市場造成更大的損失,同時,要責令E公司依法依規做好生產不合格產品的召回等后處理工作,從而有效地形成工作閉環。
本案的焦點問題是法律法規的適用,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下簡稱《產品質量法》)第49條與第50條的使用。《產品質量法》第49條調整的是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質量問題特別嚴重的產品)的行為,而《產品質量法》第50條調整的是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質量問題一般嚴重的產品)的行為,也可以說,《產品質量法》第49條是《產品質量法》第 50條的特別條款,產品質量不符合推薦性標準一律應使用《產品質量法》第50條,只有產品質量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時,才考慮使用《產品質量法》第49條。
家居建材企業應積極擁抱網絡營銷 建立自己的品牌競爭力
家居建材企業應積極擁抱網絡營銷 建立自己的品牌競爭力在家居建材的消費端,至少有50%以上的業主在購買家居建材時,會上網搜索、了解與比較產品;網絡上出現的正面或負面評價會影響到業 主的購買決定;網絡曝光量越大,品牌的知名度則可能越大;大量的經銷商也在通過網絡了解品牌和產品信息。消費習慣的網絡變化,以及競爭方式的多元化,網絡 整合營銷開始大面積進入企業的整個營銷計劃。大型家居建材拼了搶購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7條規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其他標準是推薦性標準”,也就是說,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是強制性標準的一種情形,因此,只有強制性標準才有可能是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而推薦性標準不可能是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具體到本案,E公司生產、銷售的電力電纜,經檢驗,被判定為存在嚴重質量問題,金屬屏蔽銅帶厚度、鎧裝層鋼帶厚度、導體直流電阻等不符合《額定電壓1kV(Um=1.2kV)到35kV(Um=40.5kV)擠包絕緣電力電纜及附件》(GB/T 12706-2008)推薦性標準的要求,應按照《產品質量法》第50條對E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綜上所述,區別于一般的產品,國家對于生產、流通、使用各環節的監管部門已作出了具體、明確的規定。因此,質監部門在對建材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時,應注意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行政執法權,否則,作出的行政處罰將無效,甚至還可能引發行政訴訟敗訴的風險。(作者:張榮 ,單位:上海市青浦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中國質量技術監督》2014年7月刊
王新平總領事應約會見中國新型建材設計研究院黨委書記林楚榮
2014年8月28日,王新平總領事應約會見中國新型建材設計研究院(以下簡稱中建材設計院)黨委書記林楚榮、副院長何文躍、武漢分院院長劉利 人。中國國際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美洲執行官鄭日翔等在座。林楚榮院長簡要介紹中建材設計院基本情況,重點談及該院擬在阿省開展承包工程業務相關情況、優勢和 困難,希總領館給予支持和指導。王總領事主要表示,近年阿省經濟發展快,失業率低,是全球人均GDP最高地區之一,其房......
特別是2010年5月,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環保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等九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2010年全國建材市場專項整治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質檢執聯〔2010〕261號,以下簡稱《建材專項整治要點》),明確了建材專項整治的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并對聯合開展“清新居室百日行動”作出了明確、具體的部署。

由此,地方各級質監部門也按照《建材專項整治要點》的部署和要求,突出重點領域、重點產品和重點問題,不斷加大對建材產品的專項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無證生產、未經CCC認證,擅自出廠列入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建材產品等質量違法行為,從源頭上不斷加大對建材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督促建材產品生產企業加強產品質量控制、管理,努力提高持續生產合格穩定產品的能力。
根據《建材專項整治要點》第2條第(三)項規定,各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落實責任。生產環節由質監部門負責;流通環節由工商部門負責;建筑工程使用的建材產品質量由建筑部門負責。因此,A市質監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直接對C工程工地開展執法檢查的行為于法無據。根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11條規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發現辦理的案件屬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依法移送其他有關部門”,A市質監局接到群眾舉報后,發現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范疇,應立即將案件移送A市建筑部門,也可與A市建筑部門、A市工商部門組成聯合執法小組,對C工程工地開展執法檢查。但是由于舉報反映的涉嫌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電力電纜屬于建筑工程使用的建材產品,因此,根據《建材專項整治要點》職責分工,A市建筑部門應依法對C工程工地作出處理,而B公司銷售嚴重質量問題的電線電纜的行為應由A市工商部門負責查處。
而A市質監局則應根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10條規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發現辦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機關管轄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時將案件的線索函告電纜生產企業E公司所在地的D市質監局,建議其加大產品質量的監管力度,徹查不合格產品的批次,防止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電纜再次流入市場造成更大的損失,同時,要責令E公司依法依規做好生產不合格產品的召回等后處理工作,從而有效地形成工作閉環。
本案的焦點問題是法律法規的適用,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下簡稱《產品質量法》)第49條與第50條的使用。《產品質量法》第49條調整的是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質量問題特別嚴重的產品)的行為,而《產品質量法》第50條調整的是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質量問題一般嚴重的產品)的行為,也可以說,《產品質量法》第49條是《產品質量法》第 50條的特別條款,產品質量不符合推薦性標準一律應使用《產品質量法》第50條,只有產品質量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時,才考慮使用《產品質量法》第49條。
家居建材企業應積極擁抱網絡營銷 建立自己的品牌競爭力
家居建材企業應積極擁抱網絡營銷 建立自己的品牌競爭力在家居建材的消費端,至少有50%以上的業主在購買家居建材時,會上網搜索、了解與比較產品;網絡上出現的正面或負面評價會影響到業 主的購買決定;網絡曝光量越大,品牌的知名度則可能越大;大量的經銷商也在通過網絡了解品牌和產品信息。消費習慣的網絡變化,以及競爭方式的多元化,網絡 整合營銷開始大面積進入企業的整個營銷計劃。大型家居建材拼了搶購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7條規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其他標準是推薦性標準”,也就是說,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是強制性標準的一種情形,因此,只有強制性標準才有可能是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而推薦性標準不可能是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具體到本案,E公司生產、銷售的電力電纜,經檢驗,被判定為存在嚴重質量問題,金屬屏蔽銅帶厚度、鎧裝層鋼帶厚度、導體直流電阻等不符合《額定電壓1kV(Um=1.2kV)到35kV(Um=40.5kV)擠包絕緣電力電纜及附件》(GB/T 12706-2008)推薦性標準的要求,應按照《產品質量法》第50條對E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綜上所述,區別于一般的產品,國家對于生產、流通、使用各環節的監管部門已作出了具體、明確的規定。因此,質監部門在對建材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時,應注意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行政執法權,否則,作出的行政處罰將無效,甚至還可能引發行政訴訟敗訴的風險。(作者:張榮 ,單位:上海市青浦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中國質量技術監督》2014年7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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