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家陶瓷企業被罰294.475萬元
近日,據各地方生態環境局公開信息整理,廣東、山西、福建、江蘇等地,有46家陶瓷企業因違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大氣污染物排放超標、二氧化硫排放超標、違反環境法等受到環保處罰或行政處罰。據統計,在46家陶瓷企業中,22家因違反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二氧化硫排放超標等合計被罰294.475萬元。其中,廣東15家陶瓷企業被罰229.476萬元;福建7家陶瓷企業被罰65萬元。
此外,山西朔州懷仁市和應縣16家陶瓷企業因未經環評批準建設使用煤氣發生爐、窯尾煙氣主要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等擬被罰款;江蘇8家陶瓷企業因存在環境違法行為被責令限期整改。
近日,據各地方生態環境局公開信息整理,廣東、山西、福建、江蘇等地,有46家陶瓷企業因違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大氣污染物排放超標、二氧化硫排放超標、違反環境法等受到環保處罰或行政處罰。據統計,在46家陶瓷企業中,22家因違反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二氧化硫排放超標等合計被罰294.475萬元。其中,廣東15家陶瓷企業被罰229.476萬元;福建7家陶瓷企業被罰65萬元。
此外,山西朔州懷仁市和應縣16家陶瓷企業因未經環評批準建設使用煤氣發生爐、窯尾煙氣主要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等擬被罰款;江蘇8家陶瓷企業因存在環境違法行為被責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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