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電價改革,高耗能企業不受電力市場價格浮動20%限制
10月22日,廣東省發改委官網發布了《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我省電價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規定,取消我省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完善電力市場交易,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建立健全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機制,加強與分時電價政策銜接。
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電力現貨價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10月22日,廣東省發改委官網發布了《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我省電價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規定,取消我省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完善電力市場交易,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建立健全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機制,加強與分時電價政策銜接。
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電力現貨價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粵公網安備 440304020007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