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凈資產
具有與開展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相適應的凈資產, 其所占總資產比例不低于 15%。
(二)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
1. 申請一級至三級許可證的,分別擁有 5 年以上與所申請許可證類別相適應的電力設施安裝、維修或試驗管理工作經歷,具有電力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其中申請一級許可證的,應具有電力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2. 申請四級至五級許可證的,分別擁有 3 年以上與所申請許可證類別相適應的電力設施安裝、維修或試驗管理工作經歷,具有電力相關專業初級以上職稱。
(三)專業技術及技能人員
1. 申請一級至三級許可證的,電力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分別不少于50人、30 人和 15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的分別不少于30人、15人和 5人;電力相關專業技能人員分別不少于60 人、30 人和 20 人,其中
高壓電工分別不少于30人、15人和10人;
2. 申請四級至五級許可證的,電力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分別不少于10人和 5人;電力相關專業技能人員分別不少于15 人和 5 人,其中高壓
電工分別不少于8人和 3 人。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各類人員均不得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技術負責人可由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兼任,安全負責人應專人專崗。小冷13018223165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