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作人員在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認定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申請單位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資質認定的,有關氣象主管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并給予警告。申請單位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認定。
被許可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的,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給予警告,撤銷其資質證;被許可單位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認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防雷裝置檢測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到期后不予延續;處罰結果納入全國防雷裝置檢測單位信用信息系統并向社會公示:
(一)偽造、涂改、出租、出借、掛靠、轉讓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的;
(二)向監督檢查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的真實材料的;
(三)轉包或者違法分包防雷裝置檢測項目的;
(四)與檢測項目的設計、施工單位以及所使用的防雷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
(五)使用不符合條件的防雷裝置檢測人員的。
無資質或者超越資質許可范圍從事防雷裝置檢測的,或者在防雷裝置檢測中弄虛作假的,按照《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相關建材詞條解釋:
防雷
防雷,是指通過組成攔截、疏導最后泄放入地的一體化系統方式以防止由直擊雷或雷電的電磁脈沖對建筑物本身或其內部設備造成損害的防護技術。
申請單位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資質認定的,有關氣象主管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并給予警告。申請單位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認定。
被許可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的,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給予警告,撤銷其資質證;被許可單位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認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防雷裝置檢測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到期后不予延續;處罰結果納入全國防雷裝置檢測單位信用信息系統并向社會公示:
(一)偽造、涂改、出租、出借、掛靠、轉讓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的;
(二)向監督檢查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的真實材料的;
(三)轉包或者違法分包防雷裝置檢測項目的;
(四)與檢測項目的設計、施工單位以及所使用的防雷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
(五)使用不符合條件的防雷裝置檢測人員的。
無資質或者超越資質許可范圍從事防雷裝置檢測的,或者在防雷裝置檢測中弄虛作假的,按照《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相關建材詞條解釋:
防雷
防雷,是指通過組成攔截、疏導最后泄放入地的一體化系統方式以防止由直擊雷或雷電的電磁脈沖對建筑物本身或其內部設備造成損害的防護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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