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終勝甲骨文,6年的版權拉鋸告一段落
據今日美國報報道,美國舊金山聯邦法庭陪審團今日做出裁決,認定谷歌安卓操作系統并未侵犯甲骨文版權,因此駁回甲骨文索賠90億美元的訴訟請求。此項裁決 結束了谷歌與甲骨文長達6年的版權訴訟大戰,甲骨文表示將會就此上訴。谷歌依靠的證人包括谷歌前首席執行官、現任谷歌母公司 Alphabet 執行董事長 Eric Schmidt,他們說服陪審團相信,谷歌使用Java 去創新,而非簡單地抄襲其代碼。在加入谷歌之前,施密特曾為 IT 及互聯網技術服務公司 Sun Microsystems 工作,參與研發和推銷 Java。
甲骨文2010年收購Sun Microsystems時,施密特正參與谷歌授權談判。施密特稱,根據他研發Java的多年經驗來看,他認為谷歌無需通過談判就應該被允許使用Java應用程序接口(API),Sun Microsystems以開源和免費方式推廣它們,而非通過授權或出售方式。
2010年,甲骨文將谷歌告上法庭,稱谷歌安卓系統有37個應用程序接口(API)侵犯了其編程語言Java的版權。甲骨文認為,谷歌只有獲得許可才能使用Java API研發安卓系統,并據此要求高達90億美元的賠償。而谷歌認為,他們遵循版權法,并合法使用Java軟件代碼,為此無需支付版權費。
如今甲骨文首席律師 Dorian Daley 表示:「我們堅信谷歌在開發安卓系統過程中非法復制了 Java 的核心技術,借此進入移動設備市場。甲骨文提起訴訟的目的是阻止谷歌的非法行為。我們認為有無數理由支持上訴。」但有法律專家認為,推翻這一裁決將會很難。
PS:關于這場官司,特別推薦大家移步找到公園作者「龜途慢慢」之前的文章——「甲骨文 VS. Google——一場將會改變整個軟件行業的官司是如何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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