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因“微信提現”被告上法庭
“2016年3月1日,我在微信錢包中提現2000元,被被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提現服務費的名義扣劃走1元。被告的行為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我要求被告返還扣劃的財產,并停止后續扣費行為。”2017年2月23日上午,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湖南聞勝律師事務所律師余仁財起訴騰訊一案。庭審持續了一個小時,庭審焦點集中于騰訊于2016年3月1日起向微信零錢提現收取服務費,是否屬于合法合理的合同變更。法庭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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