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禁止共享電單車上路
昨天,廣州市交通部門針對近期市場上悄然出現的“互聯網租賃電單車”明確表態:廣州不允許使用電動自行車等助動自行車進行互聯網租賃。繼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在國內快速發展之后,近期國內部分城市街頭或者一些園區內悄然出現了一種“互聯網租賃電單車”。雖然外觀、收費模式與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基本一致,而且也是只需繳納押金、掃碼即可開鎖使用,但比起互聯網自行車有更多風險。廣州市交通部門還透露,根據目前所掌握的情況,在廣州市范圍內暫未發現企業批量投放帶助力裝置的“互聯網租賃電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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