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訊,據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8月10日消息,對受新冠疫情和暴雨洪澇災害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或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審核、批準后,可以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期限不超過12個月;或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緩繳期間不影響職工正常申請貸款。待企業或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受新冠疫情和暴雨洪澇災害影響無法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或單位及自愿繳存個人,在新冠疫情和暴雨洪澇災害解除后可在一定期限內辦理補繳,企業或單位所屬職工及個人均視同連續正常繳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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