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2月1日起優化調整微波頻率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微波通信系統頻率使用規劃調整及無線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我國微波通信系統頻率使用規劃進行優化調整。2月1日起,工信部優化調整微波通信系統頻率,將進一步滿足5G基站等高容量信息傳輸(微波回傳)場景需求,并為我國5G、工業互聯網以及未來6G等預留頻譜資源。《通知》對微波通信系統可用頻率進行調整,調整后微波通信系統可使用頻率為4500-4800MHz、7125-7725MHz、7725-8500MHz、10.7-11.7GHz、12.75-13.25GHz、14.5-15.35GHz、21.2-23.6GHz和71-76/81-86GHz,同時規定了更靈活的波道帶寬配置。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微波通信系統頻率使用規劃調整及無線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我國微波通信系統頻率使用規劃進行優化調整。2月1日起,工信部優化調整微波通信系統頻率,將進一步滿足5G基站等高容量信息傳輸(微波回傳)場景需求,并為我國5G、工業互聯網以及未來6G等預留頻譜資源。《通知》對微波通信系統可用頻率進行調整,調整后微波通信系統可使用頻率為4500-4800MHz、7125-7725MHz、7725-8500MHz、10.7-11.7GHz、12.75-13.25GHz、14.5-15.35GHz、21.2-23.6GHz和71-76/81-86GHz,同時規定了更靈活的波道帶寬配置。






























粵公網安備 440304020007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