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首次核定全省統一的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氣化服務最高限價
2024年1月1日起,廣東省內各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將執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省內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氣化服務價格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3〕1892號)。據該通知,省內各接收站(含新建接收站)最高氣化服務價格為每立方米0.26元(含稅)。各接收站可在不超過最高氣化服務價格的前提下,結合自身建設運營成本和市場供需情況自主確定具體價格。“全省統一最高限價”的核定,打破了“一站一核”的定價模式,有利于促進天然氣資源自由流動和接收站的公平競爭,優化廣東能源布局,助力行業高質量發展。
2024年1月1日起,廣東省內各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將執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省內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氣化服務價格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3〕1892號)。據該通知,省內各接收站(含新建接收站)最高氣化服務價格為每立方米0.26元(含稅)。各接收站可在不超過最高氣化服務價格的前提下,結合自身建設運營成本和市場供需情況自主確定具體價格。“全省統一最高限價”的核定,打破了“一站一核”的定價模式,有利于促進天然氣資源自由流動和接收站的公平競爭,優化廣東能源布局,助力行業高質量發展。




























粵公網安備 440304020007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