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正式推出房貸“商轉公”,200萬30年期省26萬
廣州市于2025年8月21日開始實施《廣州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暫行)》。《辦法》規定,在廣州市開戶繳納住房公積金滿60個月及以上,沒有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目前在廣州唯一住房且已在商業銀行支付貸款3年以上的,并滿足其他辦理條件的,可以與原商業銀行協商辦理將原來的商業貸款余額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辦法》規定分別以個貸率75%啟動、85%防控輪候和90%暫停作為動態調控機制。以商業貸款200萬元,30年等額本息還款周期為例估算,住房貸款年利率由3.3%降至2.6%,每月還款利息可減少752元,共計減少利息超過26萬元。
廣州市于2025年8月21日開始實施《廣州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暫行)》。《辦法》規定,在廣州市開戶繳納住房公積金滿60個月及以上,沒有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目前在廣州唯一住房且已在商業銀行支付貸款3年以上的,并滿足其他辦理條件的,可以與原商業銀行協商辦理將原來的商業貸款余額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辦法》規定分別以個貸率75%啟動、85%防控輪候和90%暫停作為動態調控機制。以商業貸款200萬元,30年等額本息還款周期為例估算,住房貸款年利率由3.3%降至2.6%,每月還款利息可減少752元,共計減少利息超過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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