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裝修時看清合同條款很重要,開工前付款不超過30%
裝修新房原本應該是件挺高興的事,可裝修公司臨時換了設計師,工程進度變緩,讓喜事變成了煩心事。近日,消費者陳女士反映:“我的裝修合同已簽了近一個月,裝修公司還沒有開始裝修,我希望終止合同,并拿回我預付的10萬余元。”
消費者說——無故更換設計師 裝修進度太慢
陳女士:今年5月2日,我參加了一家裝修公司的優惠裝修活動,對方的設計師姓雷,在上門測量了房屋面積后,他估算了裝修費用,總共需要15.86萬,我覺得價格可以接受,現場付了2000元作為押金。第二天我和裝修公司簽了合同后又付了45195元作為裝修的首期款,這筆錢占到了總額的30%。當時設計師雷先生口頭承諾我,裝修項目時全包的,完工后拎包即可入住,此后裝修公司開始設計裝修圖紙。5月31日,根據合同,我再次支付給裝修公司60260元,占到裝修總價的40%,雷先生承諾將在6月6日之前到我家來開工。
6月6日上午,裝修公司派來了一位姓胡的設計師來,胡先生告訴我,今后由他來負責我房屋的裝修,但他并不認可之前設計師雷先生承諾的裝修全包的說法。他告訴我,砸墻砌墻和臥室、客廳的三面背景墻等項目需要我另行支付,對此我不同意。6月14日,經12315熱線的工作人員協調,我和裝修公司達成了協議:砸墻砌墻的費用由我承擔,三面背景墻由裝修公司負責。可直到現在裝修公司也沒有按照協議要求進場施工,我幾次聯系裝修公司的袁經理了解情況,可都沒能和對方達成一致,我希望能和裝修公司終止合同,并拿回我此前支付的105455元。
裝修公司經理袁先生說——業主沒遵守協議 無法施工
袁先生:當初為陳女士上門測量房屋的設計師雷先生已經離職,所以我們為她重新安排了新的設計師胡先生。陳女士說的在12315熱線工作人員調解下簽訂的協議,我們并未違反,施工人員至今沒有入場施工的原因是當時協議上寫明:砸墻砌墻由消費者自己完成,完工后晾曬3-5天,再由我方完成剩下的裝修工程。現如今,陳女士并沒有開始砸墻砌墻,我們的施工人員就無法入場裝修。陳女士目前所付的裝修款,是在合同中寫明并由陳女士簽字認可的,其中有一部分用來支付她之前選定的裝修材料。
陳女士提出的退款要求,目前我無法承諾,希望能再次和她當面協商此事。隨后記者又聯系了陳女士,陳女士承認自己沒有砸墻砌墻,而原因是對裝修公司有顧慮,現在她已接到裝修公司的電話,雙方約好了今天下午當面協商。陳女士表示,如果這次協商不成,將走法律程序維權。本報將繼續關注。

專業人士說——看清合同條款很重要 開工前付款不超過30%
杭州市建筑裝飾協會秘書長甘杭人:從陳女士遇到的事來看,主因在于裝修合同條款不明確,給裝修公司創造了鉆空子的機會。目前協會內的裝修公司所提供的裝修合同,都是由協會統一提供,合同上對消費者和裝修公司所需要承擔的責任義務都明確寫明,對裝修公司提供的裝修服務內容,也有相應的規定,而陳女士遇到設計師口頭承諾的款項,無法作為合同條款落實。但從裝修行業慣例來看,如果陳女士執意要求終止合同,裝修公司也應在扣除已產生的費用之后,將剩余款項退還給陳女士。
浙江澤鼎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陳林兵:陳女士簽訂合同的主體是裝修公司,更換設計師并不能作為裝修公司違約的證據。現在不少裝修公司所提供的合同為格式合同,其中的條款模糊不明確,但很少有消費者知道,這些格式條款可以在雙方協商的情況下更改的。消費者在簽訂裝修合同時,一定要逐字逐句看清合同的內容,有不清楚的地方,現場就要咨詢裝修公司。在支付裝修款項時,一般開工之前所交金額不要超過總款項的30%,完工之后,還需要再留5%作為質量保證金。
裝修新房原本應該是件挺高興的事,可裝修公司臨時換了設計師,工程進度變緩,讓喜事變成了煩心事。近日,消費者陳女士反映:“我的裝修合同已簽了近一個月,裝修公司還沒有開始裝修,我希望終止合同,并拿回我預付的10萬余元。”
消費者說——無故更換設計師 裝修進度太慢
陳女士:今年5月2日,我參加了一家裝修公司的優惠裝修活動,對方的設計師姓雷,在上門測量了房屋面積后,他估算了裝修費用,總共需要15.86萬,我覺得價格可以接受,現場付了2000元作為押金。第二天我和裝修公司簽了合同后又付了45195元作為裝修的首期款,這筆錢占到了總額的30%。當時設計師雷先生口頭承諾我,裝修項目時全包的,完工后拎包即可入住,此后裝修公司開始設計裝修圖紙。5月31日,根據合同,我再次支付給裝修公司60260元,占到裝修總價的40%,雷先生承諾將在6月6日之前到我家來開工。
水電改造,水電改造前要做好設計,深思熟慮防被“坑”
水電改造,水電改造前要做好設計,深思熟慮防被坑設計師跟我說,水電改造大概需要四、五千元,可最后實際施工款,卻超出預算1萬多元!消費者余先生告訴北 京晚報家居周刊記者,雖然已經簽訂了裝修合同,但在實際施工的過程中,施工方不斷提出新的收費項目,而水電改造部分的增項最為夸張,比最初的預算超出1萬 余元。全球能源互聯網具有較高的技術難度,國際電工委員會全力支持全球能源互聯網全球能源互聯網具有較......6月6日上午,裝修公司派來了一位姓胡的設計師來,胡先生告訴我,今后由他來負責我房屋的裝修,但他并不認可之前設計師雷先生承諾的裝修全包的說法。他告訴我,砸墻砌墻和臥室、客廳的三面背景墻等項目需要我另行支付,對此我不同意。6月14日,經12315熱線的工作人員協調,我和裝修公司達成了協議:砸墻砌墻的費用由我承擔,三面背景墻由裝修公司負責。可直到現在裝修公司也沒有按照協議要求進場施工,我幾次聯系裝修公司的袁經理了解情況,可都沒能和對方達成一致,我希望能和裝修公司終止合同,并拿回我此前支付的105455元。
裝修公司經理袁先生說——業主沒遵守協議 無法施工
袁先生:當初為陳女士上門測量房屋的設計師雷先生已經離職,所以我們為她重新安排了新的設計師胡先生。陳女士說的在12315熱線工作人員調解下簽訂的協議,我們并未違反,施工人員至今沒有入場施工的原因是當時協議上寫明:砸墻砌墻由消費者自己完成,完工后晾曬3-5天,再由我方完成剩下的裝修工程。現如今,陳女士并沒有開始砸墻砌墻,我們的施工人員就無法入場裝修。陳女士目前所付的裝修款,是在合同中寫明并由陳女士簽字認可的,其中有一部分用來支付她之前選定的裝修材料。
陳女士提出的退款要求,目前我無法承諾,希望能再次和她當面協商此事。隨后記者又聯系了陳女士,陳女士承認自己沒有砸墻砌墻,而原因是對裝修公司有顧慮,現在她已接到裝修公司的電話,雙方約好了今天下午當面協商。陳女士表示,如果這次協商不成,將走法律程序維權。本報將繼續關注。

專業人士說——看清合同條款很重要 開工前付款不超過30%
杭州市建筑裝飾協會秘書長甘杭人:從陳女士遇到的事來看,主因在于裝修合同條款不明確,給裝修公司創造了鉆空子的機會。目前協會內的裝修公司所提供的裝修合同,都是由協會統一提供,合同上對消費者和裝修公司所需要承擔的責任義務都明確寫明,對裝修公司提供的裝修服務內容,也有相應的規定,而陳女士遇到設計師口頭承諾的款項,無法作為合同條款落實。但從裝修行業慣例來看,如果陳女士執意要求終止合同,裝修公司也應在扣除已產生的費用之后,將剩余款項退還給陳女士。
浙江澤鼎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陳林兵:陳女士簽訂合同的主體是裝修公司,更換設計師并不能作為裝修公司違約的證據。現在不少裝修公司所提供的合同為格式合同,其中的條款模糊不明確,但很少有消費者知道,這些格式條款可以在雙方協商的情況下更改的。消費者在簽訂裝修合同時,一定要逐字逐句看清合同的內容,有不清楚的地方,現場就要咨詢裝修公司。在支付裝修款項時,一般開工之前所交金額不要超過總款項的30%,完工之后,還需要再留5%作為質量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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