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為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最高法答記者問表示,在生產經營端,保護企業產權、經營自主權和知識產權,鼓勵公平競爭、科技創新,發揮供給側對消費的支撐引領作用。意見規定,依法規范違法限制生產經營者建設汽車充電設施、無理阻礙業主建設汽車充電設施的行為,助力化解電動汽車消費中的堵點;依法整治知識產權領域虛假訴訟等不誠信訴訟行為,為科技創新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把握好平臺經濟發展中的“紅綠燈”,穩定發展預期,激發投資活力;依法支持線上線下商品消費融合發展,助力培育新型消費;妥善處理共享經濟領域產生的糾紛,支持和引導新的生活和消費方式健康發展;依法保護新個體經濟,支持社
交電商、網絡直播等多樣化經營模式;妥善處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租房糾紛,確保生產經營有序、消費供給穩定。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布《關于為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意見》維護誠信公平的市場環境,規定:依法規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等市場主體實施收取壟斷高價、強制“二選一”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為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最高法答記者問表示,在消費端,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讓消費者放心消費。首先,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斬斷“黑作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鏈條,保護人民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