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橋區海洋漁業執法大隊大隊長張阿彬也告訴記者:“按照浙江省政府的文件,如果小型船舶作為生計漁船,是允許出海捕撈的。但是,只能由當地漁民從事捕撈作業,不能雇傭船員。”
路橋區95%以上的漁船都在金清鎮,該鎮主管漁業的副鎮長王慧志說:“按照新頒布的條例和文件表明,小型船舶的管理已經劃歸鎮政府統籌。由邊防部門負責日常信息整合,將小型船舶資料提交政府,再由政府組織漁業主管部門對其進行安檢,達到安全系數后,對小型船舶進行編號,最后邊防部門開展日常治安檢查管理。”
楊肖龍告訴記者:“新條例將小型船舶的日常治安管理劃分給邊防部門,也就是說賦予了邊防‘靠前’執法的履職要求,邊防要做好小型船舶的‘貼身保姆’。”
為此,該大隊聯合路橋的漁業服務公司,通過與漁業公司共同培養海上宣傳教育員、海上治安調解員、海上安全檢查員等漁船民黨員隊伍,通過上船執法、“靠前”執法的形式,解決小型船舶在洋作業時無法及時監管的現實問題。
據了解,這些治安管理隊伍本身就是出海的“船老大”或黨員,按照海區進行編組,及時向邊防等漁業主管部門提供“三無”船舶等違法作業船舶的線索,
凈化海上漁業生產環境。
而且,一旦發生海上警情,同組的管理隊伍可及時趕赴第一線,做前期處置。
楊肖龍介紹,之所以要幫助小型船舶安全的出海,主要還是從漁船民的生計問題出發。“如果只考慮安全生產和漁業資源,那么禁止小型船舶將會達到更好的效果,但是,全面禁止小型船舶就意味著砸了老百姓的‘飯碗’”。
按照金清鎮的相關要求,合法建造的小型船舶在達到安全系數后可以出海。“但是,未經審批違法建造的‘三無’船舶,還是堅持嚴打的政策。”王慧志對記者說。
據悉,當前臺州市各地已經陸續對“三無”船舶開展集中拆解行動。早在今年4月,溫嶺石塘就開展了大規模的集中拆解行動,共拆解“三無”船舶30余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