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污單位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 是否按照規定提交排污許可執行報告
2. 是否按照規定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并開展自行監測
3. 是否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
4. 信息變動是否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排污許可證變更
排污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審批部門申請辦理排污許可證變更手續。
5. 排污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
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排污單位需要繼續排放污染物的,應當于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60日前向審批部門提出申請。
6. 在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內,排污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
(一)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項目;
(二)生產經營場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發生變化;
(三)污染物排放口數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種類、排放量、排放濃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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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監測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環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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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維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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